泰興市分界鎮2025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
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,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,兜牢民生底線。根據《泰興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》(泰人社發〔2021〕40號)等文件精神,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,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計劃
本次共招聘2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,崗位為一般性崗位。具體崗位名稱及崗位要求如下:
序號 |
崗位名稱 |
工作內容簡述 |
崗位數 |
工作地點 |
1 |
城鄉社會管理崗 |
從事村(社區)勞動就業、社會保障等工作 |
2 |
分界鎮各村(社區) |
二、招聘對象
招聘對象須為《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》第二條規定的并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。登記失業人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:
(一)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;
(二)女40周歲以上、男50周歲以上的;
(三)特困職工家庭的;
(四)殘疾的;
(五)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;
(六)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;
(七)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;
(八)優撫對象家庭的;
(九)軍隊退役的;
(十)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。
三、報名條件
1.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2.身體健康,品行端正,遵守紀律,吃苦耐勞;
3.分界鎮戶籍或分界鎮常住人口;
4.年齡女性50周歲以下,男性60周歲以下;
5.報名截止前已認定就業困難人員身份(經市人社局、各鄉鎮(街道)人社工作機構認定);
四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聘工作由泰興市分界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招聘。按照報名、資格審核、面談、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,具體如下:
(一)報名和資格審核
1.報名時間:2025年5月9日—5月30日,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。
2.報名地點:分界鎮便民服務中心。
3.報名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:
(1)《泰興市分界鎮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1)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本人戶籍證明或常住人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
(3)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;
(4)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(需攜帶所認定的《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》)(附件2);
(5)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。
4.報名注意事項:
(1)本人直接報名有困難的,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報名。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(2)報名人員應對自己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,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、不準確、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聘用的,責任自負。
(3)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,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。對弄虛作假者,一經發現,無論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到何階段,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。
5.資格審核: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,通過審核的人員進入下一環節。
(二)面談
資格審核通過后,將根據崗位需求情況適時組織具備適崗能力的人員進行面談,面談主要圍繞就業困難情況、人際交往能力和崗位履職能力進行現場交流。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(三)公示和聘用
面談合格人員確認為擬錄用人員,聘用單位將于面談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,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予以聘用并簽訂合同。
五、工資待遇
一般性公益性崗位被聘用人員聘用期最長不超過3年,工資待遇不低于泰興市最低工資標準,并按規定為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。
六、紀律與監督
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“公開、公平、競爭、擇優”的原則,嚴肅招聘紀律,嚴格秉公辦事,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,不得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七、本公告由分界鎮便民服務中心負責解釋。
政策咨詢電話:0523-82739036。
泰興市分界鎮人民政府
2025年5月8日